2014年仪征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通知 |
2014年7月23日 阅读1280次 |
为保障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依据《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3号)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苏建房保〔2014〕20号)和《2014年仪征市民生幸福工程》(仪委发〔2014〕1号)要求,根据《仪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仪政发〔2012〕96号)精神,自2014年起,我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申请廉租住房的保障家庭,按《2014年仪征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仪政发[2014]110号)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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