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057元(2421.4元/月),中低收入标准线按80%计算,即1937.1元/月。考虑到扬州市区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月收入核准线为1900元/月,江都区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月收入核准线为1800元/月,我市2014年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由“1750元”提高至“1800元”。
经济适用住房: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057元(2421.4元/月),低收入标准线按60%计算,2014年申购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拟由“1300元”提高至“14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