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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
2012年7月2日 阅读2043次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社区(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并填写《仪征市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审批表》、《仪征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等相关表格。

2社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

3、市住房保障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现住房状况初步审核。

4、民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中等偏下收入认定。

5、市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复审,对通过复审的家庭,予以登记,并在配租前一个月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发放《仪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凭证》。

经审核和公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书面告知申请人。

低保(特困职工)家庭,不需要进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

(二)引进人才、省级及以上劳模获得者、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复转军人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并填写《仪征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等相关表格。

2、引进人才、劳模、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复转军人到相关部门认定。

3、市住房保障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审核。

4、市住房保障中心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予以登记,并在配租前一个月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发放《仪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凭证》。

经审核和公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人员,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