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豪庭】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项目概况
“山水豪庭”项目由仪征华懋实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东至光明村新村组,西至新张路,南至光明路,北至田埂;总用地面积约808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4266.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39652.2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770平方米,物管、社区用房844平方米,容积率 0.62;绿化率 45.4%。目前已交付使用住宅面积31673.83平方米,商业、物管、社区均已交付使用,剩余住宅面积预计于2014年12月底交付使用。
项目类型:商住。
二、招标单位
仪征华懋实业有限公司
三、招标对象及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已取得叁级(含暂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四、招标说明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4月14日17:00时之前进行电话预约报名登记(联系方式详见后),并于2014年4月15日17:00时之前书面报名,并有偿领取招标文件(200元/套,售出不退)。
2、参加投标的单位以书面报名为准。在书面报名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在一周内无息全额返还未入围单位;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户名:仪征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
账号:3210811601201000536291
开户行: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3、招标单位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违法、违规、违纪现象的,当事人可向仪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管科举报(举报电话:0514—83450407)。
五、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 ;
2、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4、企业在管项目情况(须注明规模、类型、接管时间、入住率、项目所在地)
5、外地企业参与竞标的,应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在本地有托管项目的除外)。
说明:
1、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
2、投标申请人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六、资料预审:
投标单位报名后,由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单位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并确定入围单位名单。当投标单位过多时,可以按照资质等级、经营业绩进行先后排序的方法,从中选择不少于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排序选择后,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仍然多于5家的,可采用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于2014年4月16日发出入围通知书,请投标单位主动根据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查询。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汇西路215号华远国际大厦501
联 系 人:赵蒙
联系电话:15358509181
仪征华懋实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