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小区春季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检查
整治工作的通知
市各物业服务企业:
当前,正值春季,是火灾的频发季节,为有效加强防范,确保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开展我市物业服务小区春季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从4月1日开始,两周时间内,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下列要求,严格进行自查自纠。
1、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运转正常;
2、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到位;
3、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到位;
4、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5、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装指示标志;
7、制定应急疏散预案等。
我局将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予以检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4月15日前,将自查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上报至我局。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