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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住宅物管费要翻一番?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4日
  

  日前,扬州市物价局公告《市区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方案要点》,拟重新划分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上调物业收费基准指导价。新方案的听证会将于2月27日召开。

  涨价是为物业公司“止损”

  新方案中,拟调整的物业管理收费等级由原来的五级变为七级,七级拟定的月收费额度为1.5元/ 平方米,一级为0.3元/ 平方米。除新列出的2个等级外,其他5个等级的上调幅度均在100%以上。

  “这是2005年发布《扬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后的首次上调。由于物价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原来的标准相对偏低,不少物业公司出现亏损。” 听证方案的提出人、扬州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孔亚彬处长告诉记者,该市物价部门在审核物业公司成本,并对不同等级的物业公司摸底调研后形成了调整的初步方案。

  记者也采访了一些物业公司,4成物业公司向记者表示,其实这两年来物业公司“亏损挺严重的!”,起码存在不同程度的亏损。西区一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告诉记者,市区物业服务企业大概有五十多家,从业人员6000多人。物业管理公司成本的提高主要是人工成本的提高,尤其是员工工资的提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员工工资必然看涨,但物管费用增加却很难得到多数业主的理解。

  物业公司执行涨价不容易

  尽管物管费上调已经顺利启动听证程序,但对物业公司来说,真正难题还没有到来。据了解,如果听证会通过新方案,物业公司在征得小区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并上报到市级物价部门备案同意后才能调价。每次调整的额度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共同商定,但不得超过原标准的50%。

  “物业公司要想从目前的标准调整到基准指导价的标准,需要经过几次调整,而每次都要经小区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孔亚彬处长说。  

  “即便最终听证会确定了新的收费标准,要说服50%的业主接受提价,难度不小。很可能一些物业公司最终会依然保持现行的收费标准不变。”扬州万杨物业经理程岗对此并不乐观。

  半数受访业主不接受提价

  带着这份《市区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方案要点》,记者走访了该市几个不同物业等级的小区,在受访的19位业主中,有10位业主认为目前的收费比较合理,不赞成上调;7位业主表示在物管提高服务水平的前提下能接受物管费小幅提高;2位业主对标准上调表示理解。

  “许多物业公司都遇到收费难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拆迁安置小区、配套条件差的老小区。如果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难的问题会不会更加突出?”参加此次听证会的一位退休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独有偶,该市市民观察员徐鹏志也有着同样的担忧,他认为,政府、物业企业应该考虑给一些收缴困难的拆迁安置小区以及弱势群体进行补助,尽量不增加低收入人群的经济负担。

  记者 张宏兵